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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沈阳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0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解读内容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组织制定了《2019年沈阳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促进东北振兴,结合我市生产企业行业状况,组织制定2019年沈阳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三)主要内容
1. 抽查产品
《2019年沈阳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56种产品,包括日用消费品10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5种、工业生产资料16种、农业生产资料3种、食品相关产品12种。
2. 抽查范围
监督抽查的范围是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抽查重点是关系国计民生、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检验项目。
3. 抽查形式
监督抽查将采取季度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在按计划对上述56种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我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抽查计划进行调整,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组织实施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制定;委托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及判定;组织有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