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根据沈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细化地震子预案工作要求,以及《沈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工作任务分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市场监管秩序,确保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和生产、流通领域的救灾物资、救灾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沈阳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波及沈阳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和救灾物资、救灾设备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1.总则。规定了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市场监管领域内地震引发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和生产、流通领域的救灾物资、救灾设备等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对处置工作。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应急处置与预警处、药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管管理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执法稽查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应急处置与预警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了局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3.信息收集和报告。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应急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地震灾情发生后,要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领域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4.应急响应。接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时,各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分工和应对措施。分为响应措施、响应终止、后期处置。
5.保障措施。执法装备、人员保障以及培训和演练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6.预案管理。本预案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向市应急局备案。本预案自2022年1月1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