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期,一些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有些甚至成为“网红零食”,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工作部署,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
1.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食品经营者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者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应立刻下架。
2.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监管与执法衔接,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