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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沈阳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以及2020年沈阳市节能减排工作分工要求,特制定出台此监督检查和审查通知。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能源计量法律、法规。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能源计量数据的利用,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国家能源计量标准,督促用能单位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对能源的分类计量和统计,建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及分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计量体系,确保耗能数据有据可查,真实可靠。

三、总体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沈阳市67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

重点耗能企业是怎么界定的?

根据节约能源法规定,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为重点耗能企业。

如何对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

(一)建立能源计量工作机制

(二)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自查

(三)政府部门现场检查

(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沈阳)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库。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为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权威准确的能源计量数据,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能源审查,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能耗限额对标、能源平衡测试(包括水量平衡测试和电平衡测试等)、能效测试(包括燃煤锅炉能效测试等)、用能产品能效评价和能源计量评价,节能规划、碳排放计量等全面的节能技术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合同能源项目节能量审核、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计量检测人才培训等工作,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文件链接:【失效】关于对沈阳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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