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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领域)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省政府真抓实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020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领域)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11个业态(领域)指饭店、小餐饮、便利店(超市)、烘焙店(面包店)、面粉加工厂、食品包装材料厂、饮用水厂、肉制品加工厂、粮油店、小食品加工店(现制现售)、药店等业态(领域)。“一业一证”指在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领域)相关企业(单位)申办经营许可过程中,以“依申请”为原则,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一个业态(领域)发放一张许可证,实现“一个业态,一张许可证”。

    11个业态(领域)申办、变更、换发(延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包装材料等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事项的,一并制发法定许可证电子版,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文件链接:【废止】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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