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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广告监测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方案出台背景

广告监测是实施广告监管的基础,是有效预警和制定监管对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广告监测水平和监管效能,使广告监测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促进广告监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完善广告监测体系,提高广告监管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有效实施对我省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三、总体情况

通知规定广告监测应当遵循标准法定、流程规范、指标统一、方法科学的原则,监测采集的原始资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广告发布活动进行监测,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经复审确认的涉嫌违法广告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调查处理。

对违法率居高不下、违法情节恶劣、违法地域广、社会影响极坏的广告发布者和典型违法广告,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部署全省或某一区域统一查处,并跟踪督办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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