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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3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  省生态环境厅  省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94号)文件要求,针对有关重点领域,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行为,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诚信意识,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总体安排

1.强化监管力度。各区、县(市)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和标准,切实按“双随机”要求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以机动车、环境监测、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对我市30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

2.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县(市)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监管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充分发挥部门间的监管优势和专业特长,落实行政检查要求,避免多次重复检查。

3.落实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要筑牢信任基础,坚守公信力是检验检测机构生命线,充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内容完成自查、自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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