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相关工作管理,保障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开展,更好地发挥市长质量奖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上的示范带动作用,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近年来我市市长质量奖评奖实践及形势变化对2016年4月29日发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52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本次修订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沈阳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2016年设立的我市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取得创新突破,具有显著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共评定5届,有14家企业获奖。市长质量奖是我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树立先进质量管理标杆,激励质量管理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一是发挥标杆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树立全市各行业各领域质量典型,为全市企业提供学习榜样。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带动全市企业追求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引导更多企业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持续增强我市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发挥导向激励作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修订后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修订后《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定程序、表彰及经费、异议处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共8个章节32个条款。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奖项设置、评定依据等内容。第二章组织管理规定了评定委员会的管理,包括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等方面内容。第三章申报条件明确了组织申报条件要求。第四章评定程序按照评定的各个环节,对发布通告、组织申报、部门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定、现场评定、综合评议,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的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工作规则都予以明确。第五章表彰及经费明确了获奖组织的表彰形式和评定工作经费来源。第六章异议处理规定了评定工作中异议处理的原则、方式。第七章监督管理对评定工作中专家、工作人员、获奖组织提出明确要求。最后附则部分对《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时效性进行了规定。
三、申报市长质量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含3年);(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三)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等有所创新,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建设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声誉良好;(六)近3年内无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行政处罚记录;(七)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无查实的;(八)获奖组织原则上满5年可再次申报。
四、市长质量奖如何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照评定标准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申报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组织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应予注明。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报材料。
五、市长质量奖评定程序是什么?
(一)发布通告。市评定办印发通知,通过政府网站及媒体公开发布,向社会公布市长质量奖评定的相关事项。
(二)组织申报。申报组织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申报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部门推荐。申报组织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社会公示。
(四)资格审查。市评定办对申报组织进行材料规范等形式审查,形成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资料评定。专家评定组对照评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形成资料评定报告,提出进入现场评定的组织名单。
(六)现场评定。进入现场评定的组织,由专家评定组按照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现场评定,形成现场评定报告。
(七)综合评议。市评定办根据资料评定、现场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议报告和拟获奖组织建议名单提交市评委会审议。
(八)审议公示。根据市评委会审议结果,确定拟获奖组织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九)审定报批。市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获奖名单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
六、市长质量奖如何评定?
成立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质量奖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质量奖评定的日常工作。
市长质量奖的评定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能上能下、宁缺毋滥,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创新性,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七、获奖组织应履行哪些义务?
获奖组织有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介绍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责任和义务,应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