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市监联〔2024〕10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标准还是全球治理的重要规制手段和国际经贸往来与合作的通行证,被视为“世界通用语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相继出台《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重要文件为标准化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更加高效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标准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沈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学习借鉴了先进省市的做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支持范围及标准、申报认定要求及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共6章36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资金范围、基本原则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了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等;
第三章支持范围及标准,明确了资金支持的项目、对象、标准及重点支持领域等;
第四章申报认定要求及程序,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原则、要求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单位及生效时限等。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择优,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五、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办事机构项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标准化试点项目;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标准创新型企业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项目;标准化市场监督管理所项目;标准化决策理论研究项目。
七.专项资金申报认定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办法》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本办法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审核确定资金支持项目,编制年度资金支持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