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沈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知发〔2024〕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沈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沈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过程
为了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查阅了北京、上海、宁波、武汉、广州、大连等多个城市的资金管理办法,借鉴政策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沈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保证办法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在我局官网网站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意见征求。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驻沈高校、企业及省知识产权局、科技部门的专家对办法进行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该办法征求了市财政局意见,达成一致。同时,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先后履行了立项评估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三、主要内容
《沈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总则、管理职责、支持方向及标准、申请与审批、监督与管理和附则六章,二十四条构成。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背景、资金范围、使用原则、适用主体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了市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管理职责等;
第三章支持方向及标准,明确了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相关项目和支持标准等;
第四章申请与审批,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式的流程等;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原则、要求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单位及生效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