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包容免罚清单(第二版)的背景是什么?
为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基层执法实践情况,在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市场监管部分)的基础上形成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第二版),进一步明确清单适用条件,细化适用规则。
二、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制定。
三、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制定第二版清单,是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柔性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依法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予以容错纠错,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清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结合近年来清单实施的效果及问题,通过书面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清单适用条件,细化调整适用规则。在原包容免罚清单基础上进行修订,共形成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85项,涵盖了企业监督、广告监管、价格监管等领域。
五、工作亮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细化适用规则。明确“免罚慎罚”工作导向,依法细化适用规则和适用条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轻微免罚、初违慎罚的精神,鼓励基层在《清单》确定的免罚条件之外进行探索,综合个案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是优化免罚范围。进一步强化柔性执法,依法拓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范围,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将基层反映较多且市场主体易发、多发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清单予以规范,更好满足执法现实需要,解决“小过重罚”问题。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及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广告监管、商品条码监管等问题反复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适用条件,提高清单适用效果。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对于符合免罚条件和按期整改达标的,及时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