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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24条,主动公开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的文件13件,并全部进行了图文解读,2022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1件,其中31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已按时限对申请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被行政复议0件,被纠错0件,行政诉讼1件,已驳回当事人诉讼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要求各处室按月开展好网络值班工作,从各处室选派人员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及时性。具体负责同志按要求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制定《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上报工作情况统计台账》、《原创信息发布台账》,在国家、省、市政府对局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的每月检查中,均满分通过考核。截至目前,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消费提示等信息1524条,网站访问量达102万余人次;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474条,其中原创信息459条。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1

0

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组织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未能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政务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频次还有待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政务工作知晓程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在“515”政务服务日重要时间点,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三进”活动,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打击传销、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政务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政务工作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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