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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准确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及回应质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08条,主动公开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的文件4件,并全部进行了图文解读,2023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5件,其中7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已按时限对申请内容进行了答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被行政复议0件,被纠错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要求各处室按月开展好网络值班工作,从各处室选派人员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及时性。具体负责同志按要求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制定《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上报工作情况统计台账》《原创信息发布台账》,在国家、省、市政府对局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的每月检查中,均满分通过考核。截至目前,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消费提示等信息1108条;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906条,其中原创信息767条。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05.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0

0

0

0

0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

0

0

0

0

0

5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5

0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服务对象、企业及群众对该条例知晓和了解程度较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加强宣传,完善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加强多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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