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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我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也是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为圆满完成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达到测评指标要求,按照2023年度沈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沈阳市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沈阳市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指标任务分解表》的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全方位夯实文明城市工作基础,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突出随机、全域、精细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坚持“为民争创,争创为民”为宗旨,以“解决问题,惠及民生”为重点,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在市市场监管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沈阳市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测试版)》、《沈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动方案(试行)》、《2023年沈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档案资料指标任务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档案申报和实地测评工作任务,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农贸(集贸)市场综合整治。严格对照创城实地考察测评标准全面达标,持续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公益宣传、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文明行为五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确保硬件提档、环境升级、管理进阶、全要素达标,打造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农贸(集贸)市场,推动全市农贸(集贸)市场文明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企管处。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食品餐饮处,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2.开展小餐饮店“反对浪费”、“文明餐桌”行动。随时更新小餐饮店点位名单。督促小餐饮店主动提供公筷或公勺(或在每份菜盘中放置公筷或公勺,或在每名就餐者桌上摆放公筷或公勺),并设置“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充分利用市属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俭养德宣传,倡导绿色生活,推广“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

牵头单位:食品餐饮处。责任单位:应急预警处,各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等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率、药品抽检监测合格率等测评指标优质达标。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确保获得上级部门优异评价。每季度在中央主流媒体刊发1篇以上宣传稿件。

牵头单位:食品协调处、药品处、新闻宣传处、应急预警处。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餐饮处、食品抽检处、执法稽查局,市场中心,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4.广泛开展诚信活动,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供本市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现场照片(图片资料)及信用承诺、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相关材料。每项活动市局至少开展4场主题活动,各区至少开展1场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审批中介处、食品协调处、质量发展处,市场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5.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搭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优质达标。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举报和处置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推动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优质达标。提供本市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的说明报告,列举本市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的说明报告。

牵头单位:审批中介处,市场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6.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提供本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说明报告,每季度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1篇以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智慧监管”相关报道。

牵头单位:信用处、应急预警处。责任单位:市局相关处室,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7.全年无“负面清单”情况发生。全年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事件;不存在集中性、区域性、输出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或市场;不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

牵头单位:食品协调处、药品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管理处、执法稽查局、审批中介处,市场中心。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相关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8.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无校园餐饮食品卫生问题,中小学周边无“三无食品”。建立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对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食品餐饮处、食品流通处、抽检处、企管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9.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进行治理,配合市发改委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供相关工作情况材料。

牵头单位:医疗器械处。责任单位:信用处、药品处、执法稽查局、质量监督处、价监处,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10.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本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配合市委宣传部提供我局本年度围绕严格执法,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本年度关于此项工作相关部署安排。

牵头单位:法规处、新闻宣传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安排

2023 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创城办制定的测评体系,结合市局实际工作,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工作计划,完善推进机制、奖惩机制、督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采取区县统计、现场考察、线上核查等方式,对9个建成区农贸(集贸)市场和小餐饮店点位进行排查,落实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至7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相应主题活动并完成档案申报的各项指标落实工作,及时完成实地考察点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手段,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对市创城办每月通报的测评结果及市局创城办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并举一反三,围绕“巡查督导”、“即时整改”以及“问题销号”三个方面开展整改工作,实施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创城办,巩固整改成效,确保点位达标。

第三阶段:迎检评测阶段(8月至国检测评前)。启动迎检模式,做好最后冲刺的整治提升,高质量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说明报告、活动图片、统计表格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加强实地考察点位指标提升,市区两级全天候“在线”巡查、全部力量在岗整改、全力以赴推进创城指标全覆盖对标提升,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检查测评。

五、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

1.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陈佳标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 李学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巍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文仲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庆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民 二级巡视员

黄志勇 二级巡视员

张  续 二级巡视员

杨述静二级巡视员

薛春毅 二级巡视员

王延学 一级调研员(市管)

腾玉伟市场中心党委书记

成 员: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

2.指挥部办公室

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市创城办和市局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各项指标任务要求。

王庆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组织推进争创文明典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耿凤林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实地点位督查督办等工作。康玉强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活动组织、档案申报等工作。

指挥部组建农贸(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小餐饮店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档案指标提升工作专班。

3.农贸(集贸)市场综合整治专班

由市局企管处牵头,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食品餐饮处和各区局配合,组成农贸(集贸)市场综合整治专班。负责制定农贸(集贸)市场创建工作方案,食品安全指标的对标达标,组织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实地相关活动。每周对9个建成区农贸(集贸)市场实地测评点位进行全面指导、督促整改,通报存在问题和检查情况,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专人对接,及时向市局创城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小餐饮店综合整治专班

由市局食品餐饮处牵头,各区局配合,组成小餐饮店综合整治专班。负责小餐饮店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和设置“反餐饮浪费”温馨提示指标对标达标,组织开展活动、召开现场会等相关工作;每周对9个建成区小餐饮店实地测评点位进行全面指导、督促整改,通报存在问题和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局创城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5.档案提升工作专班

由市局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市场中心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说明报告、活动指标、媒体报道、统计数据等档案申报指标进行统筹推进,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市局各责任处室要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区局要参照市局组建相应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市区局领导包区包片、“零失分”承诺、“问题发现、即时整改、限时反馈”等工作机制,坚持创城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推动形成条抓块保、上下协同、整体联动,全市监管系统“一盘棋”的创建格局。

2.全面对标达标。按照细化分解实地测评、档案材料工作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行动赛道考评等相关工作,各区局、市局各责任处室要紧紧围绕测评体系,集中力量,对标达标完成各项指标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销号管理,逐一研究、解决实地、档案材料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及时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对标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创城办同各区建立协调机制,联合市创城办第三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市场点位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小餐饮点位进行随机抽检,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成绩。实行评分排名制度,根据市创城办第三方测评结果及市局检查情况,适时对实地点位进行评分排名,并予以通报。对创建工作不积极、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典型曝光和在国家、省测评中失职失分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4.加大投入保障。创城工作是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各区局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实地点位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公益宣传等方面的投入和对文明城市创建队伍的人员保障,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人员及时到岗,建立一支高水平、能战斗、可持续的创建队伍,为实现创建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发挥好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组织志愿者到岗到位,佩戴绶带或袖标上岗,与包保人员一起,以文明的方式开展工作,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发现和制止。

5.确保工作成效。各区局、市局各责任处室要根据承担的具体任务,严格落实2023年文明典范城市测评指标,周密部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力促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落实,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加以解决,并按照阶段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文明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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