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创新主体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启动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为保证我市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二维码见附件3;
(二)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平台填报专利项目信息;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提名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2)、附件合订册2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pdf版)1份;
(四)提名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及要求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附件2)。纸质申报书内容要求必须与网上申报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如缺项或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附件。附件首页需设置目录页,项目申报辅助证明材料均可放入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授权文本(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项目应用证明(购销合同、许可备案、发票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声明、产品图片、项目应用照片、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2份。
(二)电子版材料及要求
各提名人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需按项目形成PDF文档(小于50MB),以“申报单位_专利号”命名;
四、有关说明
1.纸质件及电子扫描件报送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00-12:00、13:00-17:30,报送地点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724室,报送前务必完成网上填报;
2.凡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提名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申报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晶磊
电话:24011161
附件: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辽宁省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