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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市场监管在行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15”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将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点和落脚点,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认证认可、商标侵权、食品药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综合施策、“铁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铁案,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促进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现公布典型案例,以告诫各类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 

1.沈阳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在认证活动中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案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沈阳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认证过程中违法违规出具认证。经查,当事人在对农产品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抽取产品枝叶,未对产品进行抽样,当事人存在在认证活动中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2023年5月10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铁西区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案

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铁西区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某著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在没有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其门头店招、员工工作服、汽车车身等处使用某著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当事人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3年5月16日,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法库县某户外用品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法库县某户外用品商店涉嫌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购进侵犯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并销售,上述产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证明为商标侵权商品,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3年11月8日,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4.辽中区某公司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行为案

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辽中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酸菜。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三批次酸菜,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存在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23年9月18日,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新民市某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案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新民市某食品加工厂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四批次“老醋花生”、“油炸花生”、“蛋清花生”,经抽样检验食用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23年10月27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6.和平区某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和平区某药房涉嫌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经查,当事人从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桉柠蒎肠溶胶囊”并进行销售,当事人存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2023年8月29日,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7.沈河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按审核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案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沈河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经查,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利用患者形象发布该公司手术前后对比案例的广告,当事人存在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2023年10月13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8.苏家屯区某口腔门诊部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苏家屯区某口腔门诊部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当事人在电商平台上宣传其洁牙设备为进口产品,通过核查发现该设备为国内企业生产制造,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五条第一款,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2023年9月27日,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9.大东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案

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大东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为其经营的两个网络店铺刷单虚假好评,共计刷单195单,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2023年11月27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康平县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案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康平县某加油站涉嫌销售伪劣乙醇汽油。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26日购进一批车用乙醇汽油,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年1月10日,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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