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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积极作为,有关工作受到了充分肯定。具体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及所属单位经市司法局确认的执法主体数量为职权执法主体1个,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局在岗在编行政人员总数336人,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265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4人,其中有3人取得了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举办行政执法监督实务培训,设置市局主会场和13个县区分会场,培训执法人员300人。2022年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8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权责清单,对自身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整合,编制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7类行政执法行为,共计895项,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编制了《监管事项清单》共177项,实现了监管事项清单化。相关清单均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非安全领域)

2022年我局未编制非安全领域检查计划。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安全领域)

2022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领域的检查涉及企业298家,今年共完成安全领域涉企检查277家。其于21家情况如下:已放弃资质8家、监管职能转移8家、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5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审查,并对全社会公开。开展辽宁省2022年计量监督检查专项检查1项,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审查,并对全社会公开。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组织完成市局机关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培训考试。两次组织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共计297人次。通过线上、视频等方式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执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未涵盖的相关法律规范,按照规则规定的原则和情形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2022年动态调整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增加1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共办结行政审批20294件。其中,市场主体登记业务1040件,许可(备案)17022件,执业药师注册2232件。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他许可备案信息通过市局网站公示。

十、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全局共有执法记录仪60台,执法移动终端110台,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64%。现有固定场所记录设备3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按照法治沈阳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自身工作,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对应处室,对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了由主要处室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落实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年中、年末,认真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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