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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案(第11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工商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提案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提出的问题非常准确,普遍存在,建议内容中肯,针对性强,为我们今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建议概括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教;三是加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四是规范政策性补助行为。以上内容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均已开展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完善补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建设情况

1.建设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

2019年,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运行,加挂维权援助中心牌子。保护中心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开展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着力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一是建立了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工作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工作,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二是与相关部门深度对接,在保护中心设立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保护知识产权警务工作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诉讼服务站”及“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便民服务窗口”,拓宽了被侵权人维权途径,编织维权网络。三是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中德产业园管委会设立了“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工作室”,实现市区联动、形成合力,构建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四是成立了沈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则,遴选人民调解员,在市内四区市场监管局和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东北科技大市场、高新区法院、中德园管委会等8家机构设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

2.建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沈阳市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着力完善维权援助制度,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全市设立县区、专业化市场、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17家,建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统一采用“辽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库、咨询指引、海外服务信息、维权援助等服务。

(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1.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020年12月16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2021年2月23日,市政府党组(扩大)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1年5月,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刑衔接、公证调解专项工作会议。

2021年6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做工作汇报,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列席会议。

2.开展广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多管齐下,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和专家宣讲等形式构建知识产权三维度的宣传结构。一是充分运用纸媒、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前沿阵地,重点抓好“知识产权工作简报”和“知识产权资讯周报”两刊的编印工作,及时汇总国内及本地区知识产权重要资讯信息,及时快速向社会传递知识产权资讯。二是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积极发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两网一微”以及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的互联网窗口效应,立体式展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工作动态。三是围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的“三进”活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三进”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四是积极走访市贸促会、中德企业国际创新孵化中心、海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沈阳国际软件园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商平台陌贝等机构,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开展专利维权、导航等相关工作。五是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大学生知识产权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专利导航解读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展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果。

(三)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情况

1.加强行业监管

我局持续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违法代理行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严厉打击抢注“雷神山”、“火神山”等商标恶意申请行为,对抢注人、商标代理机构及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并纳入个人和单位信用记录。

2022年,我市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行动,核查国家局转办线索8015件,主动撤回6885件,主动撤回率86%,同时通过暂停保护中心备案申请资格、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纳入“黑榜”等措施,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取消进入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预审资格。

2.加强行业机构自律监管

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由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发起成立,开展我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广、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和知识产权咨询培训等工作。目前共有会员128名,其中单位会员55家、个人会员73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和指导下,市知识产权协会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为保障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行业自律环境。

(四)规范政策性补助行为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国家有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取消申请阶段资助奖励。按照《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奖补政策,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将贯标质量作为企业申报补贴的重要依据,实现从“重形式”到“重效果”的转变。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提案中的建议我们都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与建议的期望还有差距。

一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需要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数量及布局不能满足我市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求,与先进地区差距很大。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参与度不高,现有维权援助中心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划、侵权应对等指导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宣传教育手段还需要多样化,尤其要利用好新媒体、自媒体这些公众接触时间更多的媒介。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提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是政府部门与行业机构良性互动不足。没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及行业机构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需要政府加强专业知识产权服务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维权援助体系

一是发挥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完善保护中心行政执法协同作用、人民调解牵头作用、维权援助服务作用、专利信息传播基地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沈阳市经济发展。二是扩大维权援助中心覆盖范围。研究设立覆盖市场监管所、重点园区、专业市场等点位的维权援助中心,满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需求。加大对维权援助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维权援助水平。三是研究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规范援助服务,借助专业人员提高服务水平。

(二)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宣教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大部署,围绕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的最新进展、落实举措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宣传解读,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二是要利用好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寓教于乐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百企千人”服务活动,有针对性走进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规划等制度建设。

(三)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机构作用

一是贯彻执行《辽宁省关于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监控工作办法》,指导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等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申请等行为,完善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二是加强政府机构与行业机构互动。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加强对行业组织的审查确权、维权援助等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企业以及会员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行业组织的服务水平,使行业组织为政府的好助手,企业的好朋友。

(四)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

我局正在起草《沈阳市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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