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关于沈阳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在沈阳市推行推进(试行)企业行政合规审查机制提案(第278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大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阳市推行推进(试行)企业行政合规审查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办安排,由我局承办您的提案。您的提案建议比照沈阳市检察院出台的刑事案件合规审查机制,出台全市的行政处罚案件合规审查机制。鉴于我局不具有牵头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从工作实际出发,我局拟在市场监管领域出台合规审查机制,通过先行先试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规审查机制。

二、我局初步草拟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对符合合规考察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机关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涉罚市场主体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以违法案件办理促进涉罚市场主体合规守法经营。

三、《实施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公开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后续需进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等程序后印发实施,同时还需向市司法局备案,我局将持续推动此项工作。

四、目前,我市在行政处罚方面已出台一些包容措施。例如:2021年,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印发了《关于推进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法治办发〔2021〕6号),推行全领域的免罚措施,保障涉案企业的权益。

感谢您对沈阳市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