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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加快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案(第451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展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您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平台经济发展总体向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五级贯通系统及辽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截至目前,全市有本地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2家,外埠平台在沈分支机构10家,企业官方网站约3.3万个。平台内经营者(店铺)14.13万个,其中抖音小店4157个,快手小店2427个。

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市限额以上企业,网上商品零售额为474.4亿元,同比增长3%。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平台在沈阳设立的区域中心,在沈阳乃至东北地区发挥着示范效应。例如,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其营业总收入为262.86亿元,纳税总额2.51亿元。唯品会(沈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其营业总收入为41.34亿元,纳税总额0.49亿元。

二、多维度强化平台经济监管

一是着力在构建智慧监管体系,优化监测资源。依托大数据技术,强化对沈阳地区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经营主体及其违法行为的监测,提升了网络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监测方向包括网络虚假宣传、无证(照)经营、假冒伪劣、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各类涉嫌违法线索千余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百余份。

二是着力查办典型案件,坚持动真碰硬。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监管要“露出牙齿”,要强化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五级贯通系统下发线索,指导区县局加强网络案件查办工作,在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网络案件查办方面不断取得突破。2022年,指导和平区局查处的一起“刷单炒信”案件,罚款2万元,填补了我市网络案件类型空白,被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典型案例在其官网通报,《沈阳新闻》也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形成了强有力的警示和威慑。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沈北区局查办某科技公司疫情期间“灭活冠状病毒口罩”“灭活病毒效率高达99%”虚假宣传案,个案罚没金额20万元,有力维护了网络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部门协同齐发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商务局等9部门,连续多年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不断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优化网络市场环境,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22年开展了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对象为本地电商平台、外埠电商平台沈阳分支机构。制定了《2022年电子商务平台名录》,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个,分为专业和通用。专业部分共12个主项,12个子项。通用部分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实地检查与网络在线检查相结合,对2家平台轻微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

三、多角度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对我市平台及自建交易类网站进行核查,共检查本地网站155个,网店945个,存在问题网站127个,行政指导117次,责令整改网站25次,责令整改网店825个。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点亮”行动中,对沈阳“陌贝网”的亮照、亮证、亮规则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和行政指导,并由“陌贝网”代表辽宁省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刚柔并济疏管结合,出台“双指引”。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从规范经营和常见违法行为查处两个方面对直播带货进行指引,规范直播带货经营活动。一方面,用柔性指引规范直播行为,为网络营销活动送上了说明书。另一方面,用刚性约束打击违法行为,为直播营销活动划了醒目的红线,净化市场。以网络营销方为主体的“规范经营指引清单”,涵盖了网络直播营销的36个环节,明确了台前幕后的各方主体责任,提出108项禁止性、避免性、提倡性、鼓励性规范要求,为行为主体规范经营指明方向。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大类29种常见违法行为,为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提供指导。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倡导,大力宣传竞争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精神,提高经营者对垄断行为的认识,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引导资本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邀请相关专家对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内的34家企业、协会开展了反垄断合规培训。2022年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部署全市出动百余人次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校园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发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书籍资料及宣传册1.2万份,实现了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风尚的目的。

四是调研督导纾困帮扶,深化平台经济服务发展。202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创新企业载体发展放宽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通知》,明确了在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区域内试点开展集群注册的优惠政策,为网络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对我市华狐(中国)直播电商基地、盛文网红直播电商基地等7家MCN机构进行调研督导,掌握新业态发展现状,督导MCN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沈阳电商产业园召开网络平台及个体工商户座谈会,宣讲解读集群注册政策及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并听取网络个体工商户代表对平台管理、纾困帮扶、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管理和帮助网络个体工商户纾困作用明显。

四、全方位扶持培育平台经济发展

一是数字发展规划支持平台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沈阳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沈政办发

〔2021〕18号),分别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据要素市场、数字生态、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其中,《数字沈阳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突破数字经济关键技术”、“加强技术创新支撑”以及“提升工业智能制造能力”等。

二是标准服务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发挥标准对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于2019年、2021年先后2次联合组织编制印发了《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加快构建统一、融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对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进行了系统规划,不断优化完善建设目标和路径,组织研制相关标准。为此,我市设立了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支持相关单位将其在工业互联网建设中的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东北大学、东软集团、沈阳新松机器人、云科智能制造等单位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研制了“工业互联网 总体网络架构”“全分布式工业控制网络”“工业无线网络WIA规范”“工业控制网络通用技术要求”“工业机器人云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标准,为健全完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贡献了沈阳力量。

三是培育和推广数字商务企业。2021年6月1日,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沈阳市数字商务应用领军企业及垂直电商平台认定办法》,积极组织开展培育和推荐我市数字商务应用领军企业的工作。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2家,分别为辽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辽宁省数字商务应用领军企业3家,分别为辽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五联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数字商务企业的评选认定工作,积极培育打造全市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主体。五联商业广场依托服饰产业带优势,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实现数字化转型,2022年累计销售额22亿元,其中线上销售额达15亿元;东软熙康利用物联网采集终端构建医疗健康大数据与服务的共享平台为用户提供精准、个性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疗服务。

四是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实施制造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分类别、分行业、分地区动态调整项目库,2022年度库内推进智能升级项目达到104个。加强服务供给,义诊指导咨询企业超过40余户次。2022年拨付资金7775万元支持16个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2022年推荐近140余个项目申报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新型信息消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场景,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各类试点示范及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政策的多个方向,目前沈鼓集团、沈阳新松项目获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沈阳共兴达科技等项目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

五是积极推动工业企业上云用云。2018年,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引导企业上云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124号),安排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上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限额达200万元。企业上云用云成效明显,近5年全市累计备案上云企业708户,政府补贴资金达到4.5亿元,每年带动全市1000余户工业企业上云。通过政策支持上云,企业在提质、降本、增效方面成效明显,工业企业平均降低运行成本20%左右、生产效率提高15%以上,企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推进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沈阳建设工作,对照《数字沈阳发展规划》和《数字沈阳建设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各部门和地区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我市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切实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着力推进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加快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不断推进我市工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健全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2023年初,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沈政发〔2023〕2号),提出“健全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的工作任务,我市将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引导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制定指标先进、填补空白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经济监管。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网络市场主体规范化水平。继续以网络市场定向监测为抓手,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密切关注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动向,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诚信规范经营,严厉查处直播带货中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平台领域监管执法。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案件线索核查研判,常态化做好网络违法信息专项整治。

您的提案为我市进一步深入研究平台经济问题,推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工作指导,感谢您对我市平台经济发展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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