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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局党组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健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落实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局党组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科学制定本单位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3)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4)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5)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应当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司法局,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6)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8)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通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9)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0)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11)推动建立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2)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13)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14)加强法律顾问考核。规范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服务质量。

(15)推动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16)督促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8)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9)推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20)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21)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2)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23)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保障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和人才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之间交流渠道畅通。

(24)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25)推动落实我局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26)推动健全完善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27)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七、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28)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9)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法治的表率。

(30)支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3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3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等宣传工作。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33)严格执行《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34)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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