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强化行刑衔接,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沈阳模式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职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在侦办一起网络盗版案件中,精准出击,溯源追查,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一、主要做法

2020年,沈阳市率先完成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司法改革,沈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指定管辖检察院,集中受理沈阳市基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知识产权民事与刑事证据认定标准的统一。2021年,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与司法协作联动机制。2022年,沈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沈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制度机制上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并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共享等领域达成合作,建立起沟通便捷、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

2021年,由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发起,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多家单位参与,成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打造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1+2+3+4”模式。“1”是1个平台,即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集信息采集、风险发布、分析应用等于一体,在线24小时受理企业求助,精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2”是2个窗口,即“多元风险防控一体化”服务窗口和“检企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窗口,开通“024-67953553”服务热线。“3”是3支队伍,包括“专业办案团队”“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团队”“知识产权宣讲团队”。“4”是4项机制,即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企业建立四个方向的合作机制。

二、实践效果

沈阳市有效开展行刑衔接工作,探索出一条“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新路径。2021年至2022年7月,吴某为非法获利,未经著作权人辽宁美术出版社许可,在淘宝网非法销售《中国敦煌壁画全集》电子扫描件。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在网络浏览中发现该线索后,及时建议版权管理部门移送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办案组,指导取证。跨8省2市追诉同类嫌疑人裴某等10余人到案并陆续提起公诉,涉案图书近14万册。本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沈阳高新区检察院通过办理本案,有力维护了国家珍贵古文化遗址出版物版权,意义在于:一是严厉打击了盗版书籍,整肃了网络侵权乱象;二是通过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促进行刑有效衔接;三是积极追诉同类嫌疑人,深挖背后产业链条。

在此案中,检察机关敏锐捕捉案件线索,善于利用ISBN、国家版权权威网站核实关键著作权属信息,找准切入点,化“被动办理”为“主动问需”。强化检察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第一时间移送刑事案件线索、指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实现从行政到刑事的全方位保护,打造从线索移送—立案监督—介入侦查—审查起诉—有罪判决全链条衔接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数字信息时代,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多发态势,具有犯罪成本低、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取证难度大、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等特点。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仅有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作品传播路径,同时也有助于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鼓励创作热情,“为天才的创作热情点燃利益的柴薪”,推动文化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下一步,沈阳市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形成高效、顺畅、闭环的衔接系统,让“线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沟通、流转、预警、共享,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威慑”作用,实现从线索发现、移送、受理、立案乃至起诉、审判“全流程实时监督”。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