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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服务职能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专利预审服务工作职能

预审服务部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产业企事业单位主体备案、专利申请预审、预审案件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一)申请主体备案、代理机构登记

一是对沈阳市高端换装备制造产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主体备案,让更多创新主体能够享有预审服务资格;二是对全国拟在沈阳保护中心开展预审工作的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为代理机构提供便捷申请渠道;三是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并开展备案、登记管理。

(二)专利申请预审

一是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提交的预审案件进行分类,使符合沈阳保护中心预审服务分类表的预审案件进入预审审查流程;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法律、法规对预审案件进行审查,确保高质量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二、维权援助工作职能

主要负责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协同保护工作。

(一)维权援助

一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二是收集所在地区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培训和宣传,建设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海外维权指导专家库。三是完善与展会的联动保护机制,强化对展会的技术支撑,推动展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四是完善与电子商务平台的联动保护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的快速维权,推进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五是依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司法等部门,以及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委托和请求,出具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六是开展人民调解,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

(二)保护协作

一是建立与司法系统的衔接机制。通过派驻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支持,在培训资源、信息数据、人员交流等方面相互共享。二是会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三是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推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与其它保护途径有机互补、相互衔接,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运营服务工作职能

专利导航及公共服务。开展优势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数据分析、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内容涉及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检索技能、专利撰写、专利分析利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等;开展专利微导航服务,根据创新主体需求出具定制化的知识产权体检报告;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查新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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