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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涵盖21个部门,38个领域、76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便于联合检查的实施。其中,配合部门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抽查事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由发起部门确定配合部门。

二、实施联合抽查

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按照清单内容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

发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通过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匹配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配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效率。

联合检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实行动态管理

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市级各委办局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以编制部门正式印发的“三定方案”为依据,提出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修改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协调配合,力争2020年年底前,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附件: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沈阳市政府部门协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工程咨询单位

城乡建设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城乡建设部门

2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各类学校

教育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教育部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3

影剧院、录像厅
(室)、游艺厅
(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4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5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

6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销售ODS企业和单位

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副 产 四 氯 化 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7

生态环境监测机

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生态环境、市场监

管部门

8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2+26”城市及秦皇岛、张家口、承德共31个城市)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车用油品生产、销

售、运输、储存企业

商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

9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

生态环境部门

商务部门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10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11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12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13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14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部门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15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1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7

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的检查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18

消防安全检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消防救援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

19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

应急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20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

公安部门、税务部门

21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22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23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24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5

汽车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

26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27

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执法检查

房地产从业单位

房产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房地产行业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28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城乡建设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建筑工地消防情况的检查

城乡建设部门

29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城乡建设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城乡建设部门

30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城乡建设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部门

城乡建设部门

31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税务部门

市场监管、公安部门

32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从业单位监督检查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检查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检查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

33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海关、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34

劳动用工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场监管、税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

35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统计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36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减灾监督检查

对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管

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及防雷检测资质单位

气象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37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检查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

清真屠宰企业

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38

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烟草专卖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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