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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2年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

2.相关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23〕2号)

3.清理范围: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制发部门提出相关清理意见,对2019年至2022年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4.有关要求: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已完成、时效已过等21件文件宣布废止,192件文件宣布失效,2023年9月25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2019-2022年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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