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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方案》的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加便利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方案》。《方案》出台后,改变企业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原有必须逐一属地申请的传统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在沈阳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同标准集中统一办理。

二、哪些企业的分支机构适用《方案》

经营场所在沈阳市域范围内且归属我市登记管辖的分支机构(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方案》,适用便利政策。

三、哪些事项适用《方案》

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备案。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做好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跨区域沟通、指导监督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四、业务咨询电话

和平区:31912766

沈河区:24851526

大东区:88219872/88219874

皇姑区:86459308

铁西区:25659246/25375082(经济技术开发区)

苏家屯区:29829801/83777895(自贸)

浑南区:23789340

沈北新区:88041871

于洪区:25311129

辽中区:27884401/27884402

康平县:62839669/62830133

法库县:87121020

新民市:27513086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同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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