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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机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规范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考虑多方面因素,突出涉及人身安全的消费品,社会关注度及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产品等,组织制定了《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要求做好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一)抽查产品及数量

抽查产品共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5大类71种2422批次产品。

(二)抽查范围及形式

监督抽查范围涵盖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按照《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产品种类、批次数、范围和时间开展。在按计划对上述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市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抽查计划进行调整,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制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及判定,对承检机构进行验收考核,组织有关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通报抽查结果等工作。

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处理抽样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后处理结果等工作。

承检机构负责监督抽查产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出具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上报监督抽查汇总材料,协助做好异议处理及样品复检等工作。

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一)抽查产品及数量

计划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80批次,涉及洗衣液、电吹风、塑料购物袋、陶瓷餐饮具4种产品。

(二)抽查范围及形式

按照《2020年沈阳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附件2)确定的产品种类、批次数采取电商平台买样形式开展,优先选择B2C(商对客)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其次选择旗舰店、品牌专卖店的产品。每个品种的样品至少要在8家以上主流电商平台采集。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体负责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对承检机构进行验收考核。承检机构负责风险监测产品的抽样、检验,结果分析,上报风险监测汇总材料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履职尽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要求,做好监督抽查抽样和后处理工作。

各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抽查方案及相关工作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规范填写抽查文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检验报告审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检验报告,按时报送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

各有关企业要承担市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承检机构的抽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附件:1.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0年沈阳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



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xlsx




文件链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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