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内容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规范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考虑多方面因素,突出涉及人身安全的消费品,社会关注度及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产品等,组织制定了《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
(三)主要内容
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抽查产品及数量
抽查产品共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5大类71种2422批次产品。
(2)抽查范围及形式
监督抽查范围涵盖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按照《2020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确定的产品种类、批次数、范围和时间开展。在按计划对上述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市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抽查计划进行调整,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3)重点任务及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制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及判定,对承检机构进行验收考核,组织有关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通报抽查结果等工作。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处理抽样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后处理结果等工作。
承检机构负责监督抽查产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出具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上报监督抽查汇总材料,协助做好异议处理及样品复检等工作。
2.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1)抽查产品及数量
计划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80批次,涉及洗衣液、电吹风、塑料购物袋、陶瓷餐饮具4种产品。
(2)抽查范围及形式
按照《2020年沈阳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确定的产品种类、批次数采取电商平台买样形式开展,优先选择B2C(商对客)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其次选择旗舰店、品牌专卖店的产品。每个品种的样品至少要在8家以上主流电商平台采集。
(3)重点任务及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体负责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对承检机构进行验收考核。承检机构负责风险监测产品的抽样、检验,结果分析,上报风险监测汇总材料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履职尽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要求,做好监督抽查抽样和后处理工作。
各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抽查方案及相关工作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规范填写抽查文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检验报告审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检验报告,按时报送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
各有关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承检机构的抽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