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关于联合开展“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商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2日
关于联合开展“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价格调控工作,夯实物价平稳运行基础,坚决有效地防范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沈阳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若干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0号)要求,规范各类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我市群众生活必需品秩序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成员单位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市本级市场价格专项督查组,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区域的督查巡查工作(具体区域和人员组成见附件)。
(二)按照“属地化监管”原则,各区、县(市)可参照市本级模式组成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四、专项检查范围
各专项督查组负责相关区域内有代表性的20家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的督查巡查,具体名单另行下发。各区、县(市)负责对本辖区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力争做到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精粉、桶装豆油、猪肉、牛肉、羊肉、鸡蛋、牛奶以及大白菜、土豆、大萝卜等大路菜以及蒜苗、莴笋、娃娃菜、空心菜、豇豆、莲藕、香菜等小品种蔬菜。
五、检查时间
2020年3月11日至23日。
六、重点检查内容
经营者是否存在下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6.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7.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七、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3.《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4.《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到国家压实压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市民生活必需品稳价保供重要工作任务。
(二)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本次专项检查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主要目的,要利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依据生产成本合理定价,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行为自律,杜绝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依规加强市场监管。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首次或者轻微价格违法行为,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的方法,要求经营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达到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对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专项检查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价格秩序。
(四)建立反馈汇报机制。对于本次专项检查的阶段性检查情况(出动人次、下发提醒告诫函数、检查家数、经营者户次、现场责令整改数量等)、检查图片和总结报告,各区县和市本级专项督查组长单位请于3月17日和3月23日15时之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罚情况以及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可及时上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靳川 联系电话:24011528
市商务局联系人: 崔秩平 联系电话:22722584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蔡东
附件:1.市本级专项督查组负责区域和人员组成
2.“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统计表
附件1:
市本级专项督查组负责区域及人员组成
本次专项检查共设立6个市本级专项督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组别 | 督查区域 | 组长单位 | 成员 |
第一组 | 和平区、沈河区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商务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第二组 | 铁西区、皇姑区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第三组 | 浑南区、苏家屯区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农村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第四组 | 大东区、沈北新区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商务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第五组 | 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第六组 | 法库县、康平县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农村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2人 |
附件2:
“菜篮子”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检查统计表
检查区域 | 检查家数 | 检查经营者户数 | 出动人次 | 下发提醒 告诫函数量 | 发现主 要问题 | 现场责令 整改数量 | 立案处罚 |
(示例)和平区 | 生鲜超市*家 农贸市场*家 | 生鲜超市*户数 农贸市场*户数 | **人次 | **** | 1.*** 2.*** | *家 | *家 |
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