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了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机构改革的成果和市场监管局新形象,努力服务新时代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市局决定自3月1日至31日,组织全系统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充分立足市场监管新职能,不断推进宽松公平的营商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消费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大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让消费者在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组织领导
为了指导全系统开展好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确保活动成效显著,影响广泛,市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组 长:曲向军
副组长:薛春毅 滕玉伟 王文仲
成 员: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闻宣传处、综合规划处、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
四、活动内容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中消协工作部署,按照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和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隆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保健品乱象百日整治、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加大消费维权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3·15”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主要开展以下十三个方面的活动。
(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仪式
3月15日,在新玛特中街店举行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仪式,拟请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省消协、市局相关领导、中心领导、大东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有关商业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参加。市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及工作人员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及消协组织要根据市局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在3月15日举行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要在辖区繁华地段或办公场所,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真假商品展示、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责任部门:新闻宣传处、市消协、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二)举办百家商业企业“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倡议活动启动仪式
3月6日在红星美凯龙浑南店组织中兴-沈阳商业大厦、国美电器等百家商业企业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倡议活动启动仪式,市消协向全市商业企业发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倡议,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倡议活动,展现沈阳商业企业诚实守信的形象,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信用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拟请市场监管局领导、中心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将此活动贯穿全年,年底市消协将评选“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倡议活动优秀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及消协组织要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倡议活动。(责任部门:市消协、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及消协)
(三)举办辽宁省暨沈阳市集中销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活动
3月上旬拟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共同举办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一批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充分展现市场监管系统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力度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的成果,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处;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举办电梯安全你我同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上旬,举行“电梯安全你我同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同时组织电梯维保单位举办电梯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消费者安全使用电梯意识。(责任部门:机电处;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举行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仪式
针对消费者网上订餐日益增多的情况,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3月上旬组织饿了么、美团等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及平台餐饮提供者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宣传中消协年主题及食品安全法,提升经营者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意识。(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处)
(六)举行电商平台经营者诚信经营启动仪式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结合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市消协、网监处于3月11日在沈阳市电商协会举办《电商法》、《消法》培训会,倡导经营者注重信用、恪守承诺,营造安全网络消费环境,并在市电商协会设立消费投诉维权站。拟请市局相关领导、中心领导为投诉站揭牌,共同启动活动。(责任部门:网监处、市消协;配合单位:浑南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
(七)开展走进直销企业宣传指导监督检查活动
围绕保健乱象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本着“关口前移、拓宽监管、提醒先行”的原则,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开展宣传、告诫活动。对我市辖区内的直销公司总部以及直销企业的分公司、经销网点、直营店、经销商等开展全面摸排和突击检查,积极引导驻沈直销企业提高自律和守法意识。(责任部门:价监竞争处、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八)开展新闻宣传月活动
3月份开始,向媒体公布电热毯、电暖气、电热水壶、冲锋衣比较试验结果,发布购买保健品消费警示及2018年消费投诉统计分析。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志愿者走进沈阳电视台、沈阳广播电台直播间,开展专题访谈活动;在沈阳日报、辽沈晚报、市消协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消费者报和沈阳日报上发表消费维权专题文章,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取得的成果和新时代消费维权新风采。市局各相关处室,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正能量的宣传格局。(责任部门:新闻宣传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市消协、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及消协)
(九)开展国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干部、消协工作人员、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进社区、村屯、学校、企业,通过开设消费教育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举办专题讲座、现场互动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电商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开设保健品消费知识专题讲座,传播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责任部门:市消协、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及消协)
(十)举行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在沈阳市保险协会、沈阳银行业协会设立金融消费教育基地,启动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3月4日在沈河区省医院社区举行金融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暨保险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活动。针对消费者关注的投资理财、保险等金融消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引导消费者防范金融消费陷阱,安全理性消费。(责任部门:市消协;配合单位: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
(十一)开展消费维权公益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市消协提供内容,由沈阳电视台制作30秒公益短片,3月12日至17日在沈阳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间播放。3月15日由市电商协会组织在全市主要街道LED显示屏、各大商业网站滚动播放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宣传内容,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企业信用、打造企业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的良好风尚。(责任部门:市消协)
(十二)举办服务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展
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全力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拟请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提供本处室与营商环境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消费维权知识、相关领域消费陷阱及消费注意事项等内容。由市消协统一制作宣传展板,“3·15”主题活动现场向公众展示。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也要根据职能,制作宣传展板,在“3·15”主题活动现场集中向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方面的相关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责任部门:新闻宣传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市消协、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十三)全力做好投诉热线电话接听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3·15”期间,全系统相关部门认真接听互联网平台和12345工商消费诉求电话;积极做好投诉调解、举报查处、案件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诉求。要主动发现和关注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舆情监测和判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场中心、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是一项政治性与新闻性强、社会影响广泛的工作,市局各处室及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举办好主题活动、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监督作用,与各新闻媒体广泛联合,大力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具体举措。力求“3·15”主题活动搞得有特点、有新意、有实效。
(三)认真检查,做好保障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拟定相应工作预案,做好活动现场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社会稳定工作,保障通讯、音响、停车位等各项设施,确保会场管理到位。
(四)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3·15”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畅通高效,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处置、快速反馈。
(五)及时汇总,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做好“3·15”活动的资料留存、数据统计、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整个活动结束后,于3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消费者协会。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