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发现,在个别迪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存在服用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复方曲马多片、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等药品的现象,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防止药物滥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专项治理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集中优势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通过整治确保药品零售企业凭医疗机构处方销售处方药。
二、工作时限
1.3月21日至3月31日,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2.3月21日至4月20日,各区、县(市)局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3.3月21日至4月20日,市局同步进行检查、督察。
三、检查内容
1.检查范围:对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城乡结合部、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购销情况异常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重点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品种:以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复方曲马多片、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卡马西平片、卡马西平胶囊等为重点品种。
3.检查事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二是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三是销售处方药的处方来源是否可靠,四是药品购销信息是否录入计算机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监管力度,对城乡结合部、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对购销情况异常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时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应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做到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在药品零售企业从业的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应严格审查处方真伪,认真履行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的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主动提醒、劝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切勿滥用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在店堂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
3.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处罚力度。对明知故犯、屡禁不止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到位的,情形恶劣、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一律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违规开具处方的,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配备足够的监管力量,每个区、县(市)组成5-6个检查组,做到行动迅速、监管有力。
2.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各单位除对重点区域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外,应充分利用市局药械经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预警功能、上下游购销数据比对功能,对相关药品的购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可疑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3.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局将对向各有关单位交办的重要检查线索进行督办,对重点区域的药品零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