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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沈阳市开展2018年度新设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新设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2018年度新设小微企业问卷

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以省局抽取并下发的2018年第一季度新设小微企业作为问卷调查对象。

二、调查内容

围绕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相关指标,问卷调查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企业实际出资相关数据信息;二是企业开业情况相关数据信息;三是涉及企业活跃度指标相关数据信息。

三、填报方式

问卷调查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采取网上填报方式。问卷调查系统2019年4月1日开通,2019年6月30日关闭。

被抽取的样本企业登录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点击“问卷调查”功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录入企业及联络员相关信息,进入问卷调查页面,进行填报并保存即可。

“问卷调查”登录页面设有《操作指南》,企业可自行下载后按照《操作指南》指导操作。企业可重复登录问卷调查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填报前,也可自行下载打印调查问卷模板,先行书式填报再在系统中录入保存。

样本企业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在登录页面重新注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开展企业活跃度分析,是打造服务民营经济数据发展平台,落实省、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开展问卷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做好小微企业活跃度分析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不断提升。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问卷调查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照《2018年度新设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对象名单》,对涉及本地区的问卷调查对象,以表格形式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有序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三)确保调查质量。一要提高问卷调查率。以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联系电话等信息,参照企业2018年度年报相关信息,采取逐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单方式,对问卷调查对象进行宣讲发动。各地问卷调查率(填报问卷调查企业户数/问卷调查对象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95%,问卷调查率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任务考核指标。对查无下落的问卷调查对象,要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8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可通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维护网站“问卷调查管理栏”,随时查询本地区问卷调查对象填报情况。二要提高问卷调查数据质量。此次问卷调查数据仅供开展企业活跃度分析,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调查问卷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是形成分析报告的数据基础,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开展问卷调查目的、意义,打消企业顾虑,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数据信息。 三要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做好企业登录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操作、填报调查问卷内容具体数据指标的指导,对不具备网上操作条件、不熟悉网上操作的问卷调查对象,可采取指导企业填报书式问卷调查后代为录入的方式进行。同时,要结合问卷调查,逐户宣传“百亿送贷行动”,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为具体联络人,于4月10日前将联络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方式报送市局。

联  系  人:市局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处  赵燕诺

联系电话:24011317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文件链接:沈阳市开展2018年度新设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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