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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所转发的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局:
现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各自贯彻落实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工作开展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