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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向辖区内企业宣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动员有关企业特别是申报2019年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参与价值评价。

二、各单位要坚持自愿、不收费原则,在申报、评价、发布等各个环节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向社会泄露企业信息和数据。

三、各单位要对企业填报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存在较大误差的,应退回企业重新填报。对于审核无误的,将有关材料(纸质材料4份和电子版1份,申报企业汇总表1份)于6月26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王修淳

电  话:24011726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文件链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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