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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比表彰项目事项的函》(功勋办〔2024〕158号)、《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辽宁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省级表彰计划的批复》(辽功勋办函〔2025〕5号)、《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和《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启动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为保证我市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截至申报时),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提名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2)和附件合订册的电子扫描件(pdf版)。

(二)提名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提名人对提名项目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束后,提名人对通过审核的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登录网上申报平台上传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地址为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中“找政策”专栏,搜索“第四届省专利奖申报”项目填报。

(四)单位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平台填报上传专利项目信息,将扫描PDF版本和电子版一并上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附件2)。申报人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提名人,申报书内容审核通过后,提名人填写提名推荐项目汇总表。

2.附件。附件首页需设置目录页,项目申报辅助证明材料均可放入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授权文本(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项目应用证明(购销合同、许可备案、发票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声明、产品图片、项目应用照片、获奖证书等。所有佐证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大小不超过50M。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扫描PDF版本和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申报平台。

四、有关说明

1.报送提名人的电子扫描件(pdf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7:30,报送方式见附件3,报送后,电话告知我局;公示结束后将电子扫描件(pdf版)和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

2.凡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提名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申报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尔陆 刘巨澜

电话:24011161 24011351

附件: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辽宁省专利奖申报方式说明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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