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沈阳市大型商超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中心理念,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以肉菜(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以下简称“肉菜”)质量安全为核心,紧密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节奏,依托辽宁省重点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要求,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和过程管理,提升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水平,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结合以往创建工作取得的经验及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始终坚持“百姓监督,人民满意”作为创建目标,坚持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实施“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力求以“惠民生、强管理”的措施,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业主导,部门联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通过推进机构设置、制度执行、过程管控支持超市创建要将大型商超规范管理作为持续化监管的标准和措施,认真做好对大型商超的指导、检查和复核,促进行业自律、健康发展。

(三)严控源头、狠抓质量。超市建立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唯,积极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采购模式,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加强多种方式的质量检测,风险关口前移,隐患排查及时。各区、县(市)局要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对标准逐项把关,不走过场、不图进度,通过规范管理工作培养企业养成自查自检的习惯,形成风险管控的意识

(四)企业自愿,注重落实。结合实际,按照企业自愿、广泛参与、行业评定的原则,确定参与创建超市名单。各区、县(市)局要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对标准逐项把关,不走过场、不图进度,通过规范管理工作培养企业养成自查自检的习惯,形成风险管控的意识。市区两级做好实地复核和随机抽查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评价。

、工作目标

2019年,全面提升全市大型商超(5000m2以上商超及重点大型食品销售单位)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水平,推进食品(包含普通食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制售食品等)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管理机构建立、制度建立及执行、经营过程按照标准严格管控,促进沈阳市重点企业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的整体提升,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文件链接:【失效】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型商超食品安全规范管...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