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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市文明委《沈阳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沈文明委发〔2020〕2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沈阳海关决定,联合开展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二、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生产、经营、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件,有效解决防疫物资市场诚信缺失问题,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非医用防疫物资方面。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二)整治医用防疫物资方面。强化药械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不合格产品,确保百姓用药用械安全。

(三)整治防疫物资出口方面。强化防疫物资出口监管,严格查验出口产品质量。

四、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非医用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非医用防疫物资极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全面排查医用防疫物资经营企业。加强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呼吸机、医用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医用酒精等医用防疫物资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监督抽检,持续加强质量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不合格产品,确保医用防疫物资质量安全。

(三)全面加强防疫物资出口监管。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抽检不合格且存在产品质量重大安全隐患的,  依法从严查处。

(四)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落实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诚信缺失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排查企业,对发现防疫物资存在违法问题的,及时向当地监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线索。

(五)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确保企业稳定正常生产。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实施联合惩戒。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诚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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