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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场监管领域行业综合许可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2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沈阳市场监管领域行业综合许可制度》要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综合效能和整体效应,提高群众对改革知晓度、接受度,现对《制度》内容做解读。

一、《制度》出台背景

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难题,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食品4大领域20个业态准营环节存在的多头跑、往返跑,材料反复提交、现场重复勘验、多次核查等问题,按照“一个行业、一张许可证”原则,实行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分类靶向推进改革。

二、《制度》主要内容

《制度》明确了改革的20个业态,并按照20个业态分属的4大领域明确了4种不同的改革推进方式,为申请人、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提供了一份全链条行业准入指南。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同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办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多个《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信息集成在一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综合信息汇总表》上,电子汇总表在“沈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展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各项许可信息和设备状态,实现“一证覆盖”“一键扫码、一码知信”。

二、药店。将药店开办需要办理的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进行整合,实行并联审批,统一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并在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二维码展示许可信息。从政府侧最大限度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事项多流程”整合为“一业一流程”,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三、医疗器械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同时办理或分别增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由市市场局统一办理,统一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证书中添加“二类经营备案编号和二维码”,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食品相关行业。通过综合研判,统一许可类型、统一审查标准:连锁快餐店、烘焙店、超市等11个业态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审批改为备案制;连锁快餐店审批实施“先证后核”;超市、便利店经营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项目的,按照简单制售审批。水吧、串店、面馆等6个业态统一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源头避免“一业多证”的现象。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场监管领域行业综合许可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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