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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规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行为,统一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已修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制度衔接、优化裁量基准体系、增强可操作性,我局对《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细化。现将修订后的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沈市监发〔2021〕39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沈阳市3部立法裁量基准.xlsx



文件链接:《修订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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