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沈委发〔2019〕19号)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着力提升全市质量整体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 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有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密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以强化技术服务、严格安全监管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抓手,以重点行业和产品质量提升为中心任务,协调联动,全面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各项任务,为实现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奠定质量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的具体任务和量化指标,逐项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附件1),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落实。
(一)发挥技术优势,深入开展服务,助力质量提升
1.扎实推进改革,持续深化服务。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促进市场主体便捷准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持续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逐步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国统一验证管理,实行审批、公示、发证“三个同时”。做好省局委托下放的市级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办理工作。落实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一窗通办”,落实“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
2.强化标准引领,推动技术服务。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现代农业等8项标准化工程建设。推动沈鼓集团、新松公司开展国家、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强工业物联网、铸造等国际标准项目培育。开展通用航空、无人机等标准研究,探索建立沈阳标准化工作新模式。
3.实施认证服务,发挥评定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精神,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推广质量管理认证,鼓励企业运用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推进认证认可市场乱象治理,对机动车、环境监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服务与自愿性产品认证活动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行绿色有机等高端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
4.打造沈阳质量品牌,开展质量帮扶服务。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卓越绩效“一区一点”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开展市级质量奖项评定,树立质量品牌标杆。组织企业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突出质量品牌元素,开展“3·15”、“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
(二)创新监管机制,守住安全防线,推动质量提升
5.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健全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辽宁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归集公示涉企信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6.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全覆盖动态监管。落实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完善重点食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以一、二类生产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公开检查和处理结果。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品生产小作坊安全治理。完成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许可和备案工作管理,做好保健食品备案与许可有效衔接。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整治工作。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7.全面推开风险监测。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积极应用“互联网+监管”动态信息平台,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进行动态监管。重点对简化审批程序的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8.推进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重点工业品质量监管。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典型质量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9.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运用“互联网+”,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推广“物联网+维保”。扎实推进沈阳市特种设备安全动态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探索对液化气瓶安装智能阀。
(三)深化制度改革,全面优化环境,促进质量提升
10.着力优化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以涉企、教育、医疗服务、殡葬收费为重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围绕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着力推进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领域门槛高问题整治。组织开展全市铁路货物运输收费专项检查,助力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严格监测、严厉查处含有不良导向内容广告。聚焦保健食品、药品、医疗、互联网金融理财等重点领域,推进虚假广告整治工作。以扫黑除恶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保健”市场整治行动。以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三年方案为统领,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11.健全完善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实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促进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探索质量评价制度,推动形成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
12.营造推进质量提升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县建设。加强政银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探索建立完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落实相关项目的奖励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激励和引领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一领导。市局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附件2),统筹协调全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市)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局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方案计划、压实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质量提升难点痛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各区、县(市)局、市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均要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注重工作成效。坚持目标引领、强化系统思维,正确处理好质量提升与其他年度任务之间的关系、本系统与市、区重点任务之间的关系,统筹时间内容方法,确保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市)局、市局相关处室要对照任务分解表,逢双月的15日要向市局质量提升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市局将每两个月向省局报送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宣传质量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推广分享质量提升经验,扩大质量提升行动和市场监管工作影响力。
附件:1.《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任务分解表
2.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